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云南監管局近期會議精神及相關工作部署,提升公司依法經營、規范運作水平,加強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合規意識與履職能力,深刻理解并嚴格執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各項規定,構建依法合規的生產經營環境,2025年11月7日,公司證券投資部特邀德恒律師事務所楊敏女士在七樓會議室以“現場講解+互動問答”的形式進行培訓教學,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人員等百余人參加培訓。
培訓會圍繞“《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解讀與實務應用”展開,從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履職和離職管理制度、激勵約束機制健全、控股股東行為規范以及與相關規則銜接四個關鍵維度,進一步明確了上市公司治理的標準與邊界,為企業規范運營提供了更為系統的制度遵循,并要求相關責任人員規范履行因職權所需承擔的義務。
會議要求:一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忠實、勤勉義務要求。公司董事、高管作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行為規范不僅是道德層面的約束,也是法律層面的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勤勉義務,執行職務應當為公司的最大利益盡到管理者通常應有的合理注意。二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賠償責任。細化調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賠償責任;明確并強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忠實、勤勉義務及相關連帶賠償責任。三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要求。詳細列舉了四類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明確了提名委員會的審核責任與信息披露內容要求,進一步規范董事任職資格,防范不適格主體任職,降低公司治理風險,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四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義務及追責追償機制的要求。要求公司強化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的管理。針對離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應當對其未盡義務做好審查,其在職期間的責任和承諾不因離職而免除或者終止。
通過此次培訓,一方面,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員合法合規推進工作提供了價值指引,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更加全面、準確,能夠更好地把握監管要求,避免違規行為發生;另一方面,引導從各級管理人員到部門關鍵崗位人員學習公司規范運作法律法規,筑牢公司職工“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的思想防線,維護好公司的企業形象,增加公司職工的社會責任感與企業榮譽感,提升公司職工對違法問題的敏銳度與對法律規定的敬畏感,引導公司職工知法、守法、遵章守紀。
2025年11月7日
▍來源:公司證券投資部
▍編輯:黃本應
▍初審:柳露潔、張坤
▍復審:趙靜、秦懷品
▍終審:竇峰
滇公網安備 53032402000502號 |?
云工商網監 YN53000001201505220001
